本文摘要:2月1日,由北京环境交易所、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的“节能量交易新闻发布会”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交易大厅召开。
2月1日,由北京环境交易所、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的“节能量交易新闻发布会”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交易大厅召开。本次发布会上成交了三个节能项目的部分节能量。由香港碳谷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富华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博尚信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购买了来自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和深圳市万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 “深圳滨河大道HID路灯节能”、大商集团(郑州)“新玛特总店综合节能”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零维护新风改造”等三个节能项目的部分节能量。
交易涉及的节能项目全部为节电项目,采集电表的基础监测数据,项目监测和核证标准来自碳战军团开发的自愿节能量方法学,由第三方核证机构“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对项目在相应期间产生的节能量进行核证与核查,在交易所平台上寻找适合的买家,最终成功转让相应节能量。本批交易的节能量共计216.6吨标煤。北京环境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公共事业管理、商业和消费领域,由于用能主体非常分散,目标设定没有严格的要求,节能量作为一种资产,对商业和个人用户来说具有潜在收益,可以为用能单位、个人用户、节能服务公司、节能产品厂家导入新的利益开发和分配机制,具备节能量交易的内生需求;借助互联网这一手段,商户和个人进行节能产品购买和使用、节能量数据上报、节能量交易申请等方面都有了方便快捷的渠道;此外,在节电、节水、节气、节油等实物节能方面,由于网上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持卡加油都成为用户的常见行为,可以为节能量交易提供准确的基准线数据;由于实施节能监测的条件比较完备,智能电表、智能水表、智能燃气表等都可提供真实可信的实际使用数据,为节能量交易提供了技术保证,同时降低了数据采集和核证成本。
因此,商业和消费领域在推行节能量交易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节能量交易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本次节能项目节能量交易就是对公共事业领域和商业领域节能量交易的一次探索,对相关研究和实践具有参考意义。下一步考虑将节能量交易延伸到消费领域,主要在电商渠道推行 “节能补贴”等模式。
购买节能产品的用户作为节能量的生产者,节能产品的生产厂商作为节能量的购买者,厂商通过用户进行补贴的模式,从用户手中购买一定时期的节能量,从而把节能实惠真实地带给消费者,增强用能单位和公民自觉节能减排的内生动力,帮助节能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推广好的节能产品和服务,加快机制创新,为以后可能进行的节能量交易试点做好铺垫,努力实现节能减排效益最大化。(编辑:SN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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